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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诗学中的“以声论诗”及其意义

2024-04-01 00:00:00来源: 人民网

明代是古典诗论在系统化与理论化进程中渐趋成熟的时期,有关诗之“声”的讨论,亦逐步明晰。学界对诗之声已有较为深入的考察,有关诗乐关系、古近体诗的声律规则以及声音与意义之内在关联等问题,均有重要的研究成果问世。而对于明代“以声论诗”的特点、复古语境中声论的特殊性、声音如何参与意义的传递以及如何在传统诗学发展脉络中适恰定位明代声论等问题,则尚有拓展的空间。 “气论”的再主张:明代“以声论诗”的生成 以声论诗的传统肇始于先秦诗乐论,汉儒从声教的角度演绎发挥,构建起“声音—世运”的解释框架。挚虞以诗“虽以情志为本,而以成声为节”(《文章流别论》),凸显了诗之“声”的特质;复经陆机、刘勰、沈约等人的构拟,至齐、梁时期,以声韵为突出文体特征的诗歌初步确立了声律规则。唐、宋、元诸论家嗣响其后,于理论批评与创作实践强化近体诗声律规范的同时,复强调以吟咏体悟诗歌之声情。明初高棅上承以声论诗之脉络,视诗歌为“声之成文者”(《〈闽诗正声〉序》);降及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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